一、裝載機的用途
裝載機是在底盤的前方鉸裝以由動臂、連桿機構和裝載斗組成的工作裝置,在行進中鏟裝、運送、卸載和平整作業的自走式土方機械。若換裝相應的工作裝置,還可以進行推土、起重、裝卸木料及鋼管等作業,是一種用途十分廣泛的工程機械。
二、裝載機的分類
(1)按發動機功率分 可分為大中小型。發動機功率小于74千瓦(100馬力),稱為小型裝載機。發動機功率為74~147千瓦(100~200馬力),稱為中型裝載機。發動機功率為147~515千瓦(200~700馬力),稱為大型裝載機。
(2)按行走機構分 可分為輪胎式和履帶式兩種。輪胎式裝載機是以輪胎式專用底盤為基礎,配置工作裝置及其操縱系統而構成的。履帶式裝載機是以專用履帶底盤或工作拖拉機為基礎,裝上工作裝置及操縱系統而構成的。輪胎式裝載機的優點是重量輕、速度快、機動靈活、效率高、行走時不破壞路面。特別是在工程量不大,作業點不集中,轉移較頻繁的情況下,生產率超過履帶式裝載機,在工程及農田基本建設中被廣泛使用,是本節介紹的重點。
(3)按車架結構型式及轉向方式分 可分為鉸接車架折腰轉向和整體車架偏轉車輪轉向兩種。
(4)按卸載方式分 可分為前卸式(裝載機在其前端鏟裝與卸載)和回轉式(裝載機的動臂安裝在轉臺上,工作時鏟斗在前端鏟裝,卸載時轉臺可相對車架轉過一定的角度)兩種